民航资源网2018年1月19日消息:根据中国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的相关要求,1月22日起,乘坐长龙航空所有航班的旅客,均可在空中继续使用手机、平板电脑(Pad)、笔记本电脑、电子阅读器等便携式电子设备(PED),成为浙江地区首家公布实施的航空公司。
22日起,长龙航空旅客可在飞行全程中使用具有飞行模式的移动电话(智能手机)和规定尺寸内(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31cm)的便携式电脑或平板电脑、电子书、视/音频播放机和电子游戏机等小型PED设备。
不具备飞行模式的移动电话等设备,在空中仍然被禁止使用。此外,超过规定尺寸的便携式电脑、PAD等大型PED设备仅可在飞机巡航阶段使用,在飞机滑行、起飞、下降和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禁止使用。
出于客舱安全考虑,在飞机滑行、起飞、下降和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移动电话、电子书等小型PED设备不允许连接耳机、充电线等配件。助听器、心脏起搏器以及其他不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用于维持生命的电子设备和装置可全程使用。
长龙航空温馨提示:出于飞行安全考虑,请广大旅客务必听从机组安排,在特殊情况下,长龙航空有权禁止旅客使用P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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